一、依據嘉義縣衛生局106年7月12日嘉衛毒防字第1060018915號函辦理。
二、李思賢教授研究團隊將自107年4月19日止,提供服務,各校於運用旨揭檢核表期間,如有任何疑義或回饋意見,歡迎洽詢李思賢特聘教授(電子郵件:
tonylee@ntnu.edu.tw)。
三、旨揭檢核表為一輔助性工具,計有服務人員版及家長版二種版本,皆非提供施用藥物兒少之自填式量表,在使用上建議由填寫人員根據平日與個案(孩子)相處的狀況選擇合適的答案填寫,且因檢核表之填寫並非是一次性的,不宜拿著檢核表逐題照本宣科詢問個案(孩子),對處遇人員來說,個案與處遇人員間之互動關係與信任係最為重要之考量。
四、為能正確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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